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盱眙县2023年选聘优秀村(社区)党组织书记进入事业编制简章

原创

2023-11-10 18:19 {{clickNum}}

为认真落实省委基层党建“五聚焦五落实”深化提升行动和市委基层党建强基提质三年行动计划,进一步激发村(社区)党组织书记工作积极性,依据《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《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》(苏办发〔2020〕9号)和《关于常态化选拔选聘优秀村(社区)党组织书记进入镇领导班子和事业编制的实施意见》(淮组通〔2020〕36号)等有关文件精神,决定面向全县村(社区)党组织书记公开选聘镇街事业编制人员4名,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:

​一、选聘对象

全县在职村(社区)党组织书记,具体选聘单位、岗位及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《盱眙县2023年选聘优秀村(社区)党组织书记进入事业编制岗位表》(见附件1)。

二、选聘条件

选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,方可报考:

1、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模范遵守党章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;

2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;

3、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,受群众认可;

4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;

5、连续担任村(社区)党组织书记满5年,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,年龄在45周岁以下(1977年11月6日以后出生)。

个人任职期间获得“百名示范”“千名领先”村(社区)党组织书记称号或市级以上综合性表彰,或连续担任村(社区)党组织书记满10年的,年龄可以放宽至50周岁(1972年11月6日以后出生)。

6、工作实绩较为明显,具备以下条件之一:

(1)“百名示范”“千名领先”村(社区)党组织书记;

(2)近三年所工作村(社区)在镇(街道)考核中至少有2次位于前20%;

(3)所工作村(社区)获评全市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十强村(社区),需在所在村(社区)任党组织书记满2年(下同);

(4)所工作村(社区)集体经济在保持正增长的情况下,纯收入近2年均超100万或近2年平均增幅均位列全县前20强;

(5)所工作村(社区)获评全市群众满意的党群服务中心;

(6)任职期间所在村(社区)被评为县“A级标准化党组织”。

以上涉及的工作年限、任职年限及获得学历时间等均截止2023年11月6日,工作年限满12个月计1年。
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,不得参与选聘:

(1)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;

(2)受党政纪处分未满影响期限或期满影响选聘的;

(3)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;

(4)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;

(5)在职公务员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(单位)人员、事业单位人员兼任村(社区)党组织书记的;

(6)法律法规、有关文件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。

三、选聘程序

本次选聘由县委组织部联合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。

(1)报名推荐。由村(社区)党组织书记对照选聘条件,向所在镇(街道)党(工)委报名。各镇(街道)党(工)委结合年度考核及研判结果,向县委组织部推荐符合选聘条件的优秀村(社区)党组织书记人选,填报《盱眙县2023年选聘优秀村(社区)党组织书记进入事业编制人员推荐表》(见附件2),并提供推荐人选身份证、任职文件、学历证书、表彰证书、2寸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等材料(原件及复印件)。推荐材料于2023年11月8日前报送至盱眙县委组织部组织科(县政务中心227室)。

(2)资格审查。征求纪委监委、公安、检察院、法院等部门意见,对推荐人选资格条件进行联审联查,选聘开考比例为1:2,达不到开考比例的,相应核减选聘数量。

(3)实绩考核。县委组织部联合县人社局等部门组成考核组,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村(社区)党组织书记进行实绩考核,按照日常政治表现情况、年度考核情况、任职履职情况、干部群众满意度情况、党风廉政情况以及表彰奖励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和量化计分,实绩考核得分按照70%的权重计入总成绩。

(4)面试。通过资格审查的村(社区)党组织书记参加面试,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,面试得分按照30%的权重计入总成绩。面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
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,实绩考核成绩、面试成绩以及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,第三位小数“四舍五入”。总成绩相同的,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;面试成绩相同的,“百名示范”“千名领先”村(社区)党组织书记优先。总成绩在盱眙县人民政府网站、盱眙向上先锋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。

(5)体检。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选聘计划1: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。体检工作参照新修订后的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》执行。体检合格人员在盱眙县人民政府网站、盱眙向上先锋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。

(6)考察。由县委组织部联合县人社局组织实施考察,考察参照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(试行)》执行。

(7)公示及聘用。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,并在盱眙县人民政府网站、盱眙向上先锋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。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,按管理权限办理审批备案等手续。聘用审批备案后,选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,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,试用期满进行考核,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。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,解除聘用。办理聘用手续后,须在村(社区)岗位上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(含试用期)。

在体检、考察、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、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,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〔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;面试成绩相同的,“百名示范”“千名领先”村(社区)党组织书记优先〕进行一次性递补。

四、待遇保障

选聘进入镇(街道)事业编制人员,由县人社局依据相关规定核定其工资待遇。

五、纪律与监督

选聘工作贯彻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严肃纪律,秉公办事,严禁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。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应聘人员、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,按照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。选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。

监督电话:

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:0517-89725878;

报名咨询电话:0517-88288407;

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、县人社局负责解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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